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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降房价是个伪命题-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
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 2024年04月29日  下午15:4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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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不动产流转

土地流转降房价是个伪命题

日期:2014-02-20 16:01:00 分类:[土地与不动产流转] 来源:转载自新浪网,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阅读:2031次

    土地流转制度完善至少需三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流转关系重大,相关制度和政策安排必须积极稳妥,要在总结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形成和完善,从我自己的判断来看,制度完善的过程至少要3年时间。但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等3年后制度和政策完善了再开始这项工作,而是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各种模式的试点和探索,就谁有权出让,土地出让收益如何在国家、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如何系统地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相关农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社会保障、就业、收入、财产增值,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何提供,甚至新型农村地区如何进行社会管理等问题,找到被广泛认可的解决方案。

  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会增加城市郊区和临近农村地区的各类用途土地供应,降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成本,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抑制作用。当然,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在实施过程中也要遵循合理有序的原则,不能对现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影响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稳定。

   关键在于给农民个人确权农民个人的土地流转将经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关键问题在于能否给农民个人确权,农民能否自己决定流转的时间、对象和价格。如果无法做到,则和原来的政策没有区别。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现在每年都在进行,转换成国家建设用地,要改革主要还是能不能确权到个人。从现在的《决定》内容来看,政策的表述和以前是一样的,没看到确权到农民身上的政策落地的希望。

  工业用地是国家建设用地,理论上是能流转的,但是不能改变其工业的性质。我主张改变工业用地的性质,因为工业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占比和总量都太多。原有的工业用地应当用于城市发展,开发区里用不完的土地也应当改变性质,通过转性能够增加城市土地和住宅的供应量。但是现在也没有看到工业用地的变性的政策。

  无论是农村土地流转,还是工业用地转性,都不会对房地产市场和房价造成影响。目前我国90%以上的土地供应都不是用于房地产,尤其是商品房开发上,大量土地是用于城市建设,包括公园、铁路、桥梁、学校等。因此增加土地流转房价就能降是个伪命题。

  土地制度改革应当“有放有控”土地流转是把双刃剑,当下的均等交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会演变成另一种不均等。

  因为,虽然市场化交易能够聚集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显性剪刀差,貌似可以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最大利益,但通胀带来的隐性剪刀差反而将让失地农民吃更大的亏: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相对可以无限增长的纸币来说是个稀缺品,而眼下全球领导人面对危机纷纷选择量化宽松,这就决定了可预见的未来全球性大通胀将依然继续。

  拉长时间段来看,土地未来是升值的,而货币是贬值的,土地市场化交易不过是让农民用一个升值的资产换取了一个贬值的资产。

  福卡认为更合理的土地制度改革应当“有放有控”。面对量大面广的农业用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转做工业的耕地,因其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规模流转为上策,即这类土地实行两权分离,只给农民确认经营权,而产权依然属于集体。而对于宅基地,因涉及公平问题,且其规模小,市场化流通不足以掀起惊涛骇浪,此类土地可以推行产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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